社会信用办公室在市工商局领导下开展工作,承担市委、市政府赋予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任务,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、法规、规划和部署;参与制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、规章、制度和规范性文件,制定并实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信用服务业发展规划;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;管理全市信用服务机构,指导全市信用服务业发展;建设和管理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;推动信用信息资源共享、信用产品开发推广使用;指导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;负责伊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。
(一)负责起草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;编制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;落实领导小组的重大决策、重要部署和有关事项;推进全市重点行业、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;组织全市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;实施对各县区、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责任考核;负责对省主管部门、县区主管机构、市级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;负责信用办业务综合工作。
(二)负责编制全市诚信宣传教育规划和...